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国发〔2021〕5号)等法规制度,按照工作部署,我校认真开展清产核资工作。
按照“中国凉山•安宁河现代农业硅谷”建设领导小组第四、五次会议要求,对我校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作为资产主管单位,我校对现有资产进行了清查梳理,认真做好清产核资相关工作。
一是对拟注入“农业硅谷”的不动产进行了资产评估。将评估范围确定为房产、土地等不动产,并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邀请了有资质、有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对我校资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和报告已送交相关单位,现农科芯城公司正在对评估报告进行技术性分析。二是对其他资产进行了清理和盘点。针对办公电子设备、办公家具、教学设施设备、图书等其他资产,我校也同步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盘点。
目前,该部分资产已清查盘点完成,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对超过其使用年限但仍具有使用价值的资产通过调剂、共享、置换等方式盘活资产,最大程度激发资产效能;对确需更新的资产,在单位财力范围内逐年替代和更换;对确实无法使用、毁损的资产由后勤管理科按相关流程进行处置,处置收入由财务科全额缴入财政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