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委组织部,州级各部门(单位)政工(人事)科: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关于做好2024年在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凉山教学分部)2024年在职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2024年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凉山教学分部(以下简称:凉山教学分部)招生专业为:区域经济学专业、法学专业(考生仅能选报其中一个专业)。
二、学制
三年。
三、报考条件和免试政策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四川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和管理人员;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具有大学本科(或学士学位)学历;
5.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有三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二)免试入学政策
符合报考条件,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入学。
四、报考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21日。
(二)报名办法:本人通过“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scswdxyz.cn/,以下简称“招生网”)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经报考资格初审后,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考试费用缴纳,视为报名成功。
(三)以下限制报考的情形
1.因违反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受到暂停参加招生考试处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
2.上一年度已被免试录取但未按时办理入学手续者;
3.无故缺考2023年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具体审核方式请关注QQ群通知。(因公、因病应分别提供考生所在单位、就医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书面依据,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
(四)报名考试费按(川发改价格〔2017〕467 号)制定的标准执行,即每人180元。缴纳时间:4月8日-14日(截止时间为4月14日18:00)。
报考咨询电话、网上报名操作指引、报名考试费缴纳方式等其他事项详见“招生网”首页有关通知公告。
五、报考审查
分为初审与复审两个环节。
初审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31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 20:00),复审时间为2024年4月8日-19日。
1.初审工作由考生所在单位、教学分部按以下职责分工共同负责完成。具体审核要求及注意事项另行发布。
(1)考生报考资格及民族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初审由考生所在单位及教学分部负责;
(2)考生加分资格、免试资格初审由教学分部负责;
(3)报考优秀年轻干部专项招生计划的,需经考生所在单位及州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2.复审工作由省委党校招办负责,主要对考生加分资格、免试资格及考生所属专项招生计划进行审核。
六、考试科目
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三门,含1门公共科目、2门专业科目,各科目满分均为150分,3门科目满分共450分。
1.公共科目:思想政治理论
2.专业科目
区域经济学专业: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
(2)经济学通论
法学专业:
(1)宪法与行政法学
(2)法理学
七、考试
考试时间为2024年6月中下旬(原则上安排在周末),考试地点为成都市,具体时间、地点6月上旬登陆“招生网”进行查询。
八、成绩查询与录取
7月2日起考生可登陆“招生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分数有异议的考生,可于7月2日-3日提出分数复核申请,操作方法由“招生网”另行发布。
录取工作按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1.关于加分政策。对工作单位在省内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峨边县、马边县、北川县)且选择“民族地区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总分加20分后参与划线录取。
2.确定录取率。根据有效参考考生数(非三个考试科目均缺考考生)和计划数,由省委党校招生委员会会议研究确定各类招生计划的录取率与录取人数。
3.公布分数线。同一招生计划内,以招生专业分类,根据录取人数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各专业录取分数线,7月1日下午对外公布。7月上旬为提出查分申请时间,具体时间、操作方法由“招生网”另行发布。
4.公布录取名单。考试总分超出所在类别的招生计划相应专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为拟录取考生。拟录取考生经省委党校招办录取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各教学分部于7月15日对外公布。
九、信息公开
凉山教学分部对经复审通过后的具有加分资格、免试资格及考生所属专项招生计划的情况予以公示,示时间为4月22日-26 日。
十、备考须知
所有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均可在“招生网”上下载。复习资料由考生自行购买,购买方式和价格将在考试QQ群具体通知。全省委党校系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前复习培训活动,也从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开办类似考前复习班。
十一、费用标准
(一)报名考试费按(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制定的标准执行,每人180元。复习资料费用按实际价格收取。(注:除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网络原因造成重复缴费的予以退还重复支付的费用外,其余情况一律不予退费。)
(二)学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制定的标准执行,每人每学年7200元,三年合计21600元。
(三)教材费按照代收代支的办法管理。需统一采购教材的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及费用缴纳。
十二、有关事宜
(一)在职研究生班学员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考试考核合格,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由中共四川省委党校颁发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
(二)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单位)要支持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强调考试纪律,动员符合条件干部积极报考。
(三)报考咨询电话、网上报名操作指引、报名考试费缴纳方式等其他事项详见“招生网”首页有关通知公告。
(四)请登陆凉山州委党校官网查看凉山教学分部招生简章,有意愿报考的考生请添加QQ群:578140165、171328697、152215297,考试学习相关信息将通过QQ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834)3223112、18113217357(尔古老师)。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中共凉山州委党校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