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9日,州委党校召开2021年度第三次校务委员会,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党校校长、校务委员会主任刘晓博同志持会议,校务委员会在昌全体成员参加会议,州县(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州委党校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习近平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等,学习传达了省委组织部《关于贯彻落实立军部长批示精神的通知》(川组训〔2021〕26号),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听取了《中共凉山州委党校 凉山州行政学院关于省评估小组对凉山州委党校(行政学院)开展办学质量初评及整改工作的情况报告》《关于县(市)委党校办学质量初评情况的报告》,研究下一步工作推进意见。
会议指出,开展党校办学质量评估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全省县级党校分类建设,提升党校办学质量的具体实践,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办学质量评估工作作为推进党校分类建设改革重要抓手,促进党校格局变化、内涵发展,提升县(市)党校办学水平,实现州委党校“两个一流”建设目标。要对标对表省上关于市(州)委党校办学质量评估细则,充分运用好省委党校《关于市(州)委党校办学质量初评情况报告》和对州委党校初评的反馈情况,结合我州实际,全面梳理问题清单、精准研究对策措施、细化整改落实任务,有效推进州委党校办学质量提升。要及时反馈17县(市)党委党校办学质量初评情况,全面梳理办学质量评估反映问题,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方式,督促县(市)党校整改落实,推进全州党校办学质量不断提升。
会议还研究了干部人事等其他议题。
会前,刘晓博同志对州委党校教学设施现状和校园整体环境进行了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