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委组织部,州级各部门(单位)政工(人事)科: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关于做好2023年在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凉山教学点)2023年在职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2023年凉山教学点在职研究生班招生专业为区域经济学专业、法学专业(注:每名考生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
二、学制
三年。
三、报考条件和免试政策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四川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在职干部和中高级管理人员;
3.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已取得学士学位);
5.截至报考当年8月31日,有三年及以上实际工作经历。
(二)限制报考的情形
1.因违反《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21年5月修订)相关规定受到暂停招生考试处理,并正处于影响期内的(如:2022年招生考试期间被认定为作弊、影响考试秩序取消考试成绩的考生);
2.上一年度已被免试录取但未办理入学手续者。
(三)免试入学政策
符合报考条件,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可在报名时申请免试入学。
四、网上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21日。
2.报名办法:由组织推荐或本人申请,经本人所在单位或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审查批准后,通过“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www.scswdxyz.cn/,以下简称“招生网”)报考。
(二)报考资格审查
1.审核时间:2023年3月22日—31日,系统将于3月31日晚20:00关闭相关功能,逾期不再受理。
2.审核材料:《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报名登记表》(须有本人所在单位或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签章)、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签名)、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申请录取照顾及免试入学的人员另需提供《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录取照顾及免试入学申请表》(1份,须有本人所在单位或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签章)。
注:《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招生报名登记表》《中共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录取照顾及免试入学申请表》通过系统提示下载打印。对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及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由各报名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17日—21日。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后,于4月6日—12日期间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党校财务处”微信公众平台缴纳报名考试费。
五、《准考证》打印时间、方式
2023年6月5日—18日,通过“招生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日期、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考试日期
2023年6月17日—18日。
(二)考试地点
所有考场由均省委党校招办统一安排在成都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按要求自行前往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考试日程表及考场、考位安排详见《准考证》;
2.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统一组织的招生入学考试;
3.对出现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招生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2021年5月修订)进行严肃处理;
4.考生无故不参加考试,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下一年度继续报名参加本招生入学考试时将会受到报考限制。
七、考试科目
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三门,含一门公共科目,两门专业科目,各科目满分均为150分,三门科目满分共450分。
(一)公共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
(二)专业科目
1.区域经济学专业: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
(2)经济学通论
2.法学专业:
(1)宪法与行政法学
(2)法理学
八、备考须知
所有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均可在“招生网”上下载。复习资料由考生自行购买,购买方式和价格将在考试QQ群具体通知。全省党校系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前复习培训活动,也从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开办类似考前复习班。
九、成绩查询
7月1日起“招生网”系统开放成绩查询功能。考生若需查分,请联系州委党校研究生办公室。
十、录取
(一)录取原则
公平公正,根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二)录取政策
1.分批次分专业单独划线录取。设立第一批次、第二批次两个录取批次,第一批次使用民族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全省2023年度计划数为300名,参与者为工作单位在省内民族地区(三州、十七县、两区)的考生;未参加第一批次录取及参加第一批次录取但未被录取的考生统一参加第二批次录取。
2.民族区域自治地区考生加分录取。对工作单位在省内民族区域自治地区(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北川县、马边县、峨边县)的考生,总分加20分后参与各录取批次划线录取。
(三)录取名单公布
录取名单7月14日起陆续予以公布。
十一、费用标准
(一)报名考试费按(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制定的标准执行,每人180元。复习资料费用按实际价格收取。(注:除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网络原因造成重复缴费的予以退还重复支付的费用外,其余情况一律不予退费。)
(二)学费按《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357号)制定的标准执行,每人每学年7200元,三年合计21600元。
(三)教材费按照代收代支的办法管理。需统一采购教材的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缴清教材费1200元。
十二、有关事宜
(一)在职研究生班学员按教学计划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考试考核合格,通过毕业论文答辩,由中共四川省委党校颁发在职研究生毕业证书。
(二)各县(市)、州级各部门(单位)要支持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符合条件干部积极报考。
(三)考生请添加QQ群:105355542、578140165、171328697,考试学习相关信息将通过QQ群通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834)3223112、3230170、18113217357(尔古老师)、18011073368(曲比老师)、18181219125(易老师)。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中共凉山州委党校
2023年2月 22 日